关于开展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3-13浏览次数:10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雁塔区小寨路街道办通知,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参保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承保公司

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。

二、参保范围

1.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,且2025年2月28日前未满18周岁,已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家庭; 

2.子女年龄在0-18周岁(含)的一孩、二孩、三孩家庭;

3.上述家庭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,其父母(监护人)为第二被保险人;

4.参保子女及父母已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,未经医保结算的,不予理赔;

5.保险期限为一年,起保时间为参保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。子女与父母(监护人)同时参保,同时退保;

6.子女户籍在雁塔区。

三、保费标准

1.独生子女(已领独生子女证)家庭保费165元/户·年(农村双女户家庭保费170元/户·年),政府另行补贴40元/户·年。

2.实际自付费:独生子女(已领独生子女证)家庭保费125元/户·年(农村双女户家庭保费130元/户·年)。

3.一孩家庭保费:165元/户·年;二孩、三孩家庭保费:170元/户·年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1.登记时间及地点:由各单位计生专干于2025年3月19日至3月21日期间将纸质版参保登记表和保费统一交至南校区校医院南二楼203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2831745438@qq.com,逾期不予登记办理。

2.唯一支付方式:现金支付。

3.需要携带的资料: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(独生子女证)、户口本复印件(子女、父母)、父母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书(法院判决书)复印件。

4.保险购买采取自愿原则。

联系电话:82334199

 

附件:2025年参保登记表.xlsx

  

 

长安大学医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