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雁塔区小寨路街道办通知,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参保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承保公司
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。
二、参保范围
1.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,且2025年2月28日前未满18周岁,已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家庭;
2.子女年龄在0-18周岁(含)的一孩、二孩、三孩家庭;
3.上述家庭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,其父母(监护人)为第二被保险人;
4.参保子女及父母已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,未经医保结算的,不予理赔;
5.保险期限为一年,起保时间为参保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。子女与父母(监护人)同时参保,同时退保;
6.子女户籍在雁塔区。
三、保费标准
1.独生子女(已领独生子女证)家庭保费165元/户·年(农村双女户家庭保费170元/户·年),政府另行补贴40元/户·年。
2.实际自付费:独生子女(已领独生子女证)家庭保费125元/户·年(农村双女户家庭保费130元/户·年)。
3.一孩家庭保费:165元/户·年;二孩、三孩家庭保费:170元/户·年。
四、工作安排
1.登记时间及地点:由各单位计生专干于2025年3月19日至3月21日期间将纸质版参保登记表和保费统一交至南校区校医院南二楼203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2831745438@qq.com,逾期不予登记办理。
2.唯一支付方式:现金支付。
3.需要携带的资料: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(独生子女证)、户口本复印件(子女、父母)、父母身份证复印件、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书(法院判决书)复印件。
4.保险购买采取自愿原则。
联系电话:82334199
长安大学医院
2025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