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4年审核因病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0-08浏览次数:11

院系(部):

校医院将于2024年10月9日—2024年11月8日期间,开展因病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审核工作,请各学院通知需要申请的学生前来办理。

一、初审时间

2024年10月9日—2024年11月8日期间

北校区: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(8:30—11:30)

南校区:每周二、四上午(8:30-11:30)

二、初审地点

北校区: 北校区门诊大厅

南校区:校医院南楼二楼医务科

三、领取审核结果时间及地点

初审1周后,在审核处领取

北校区: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(8:30—11:30)

南校区:每周二、四上午(8:30-11:30)

四、需要提交的资料

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病历文书,具体如下:

1.自行下载《免测申请表》,填写完整;

2.医疗发票原件或者手机就诊记录;

3.病历原件(门诊或住院病历,和诊断证明);

4.相关检查资料,如:X线片、CT片、核磁共振片及报告单原件,化验单原件等。高度近视眼底病变者需要准备验光单及眼底病理性改变报告单。

5.以上所有资料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套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资料完备者方可至校医院办理审核。提供资料不全者,逾期者不予办理。

2.申请者须持真实、完整的病历资料前来办理,严禁弄虚作假,凡提交虚假材料或证明者,将立即通知学工部及学院,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。

3.请前来办理因病免测的同学戴好口罩。

附件:免予、暂缓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.doc

 

校医院

2024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