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(部):
校医院将于2024年10月9日—2024年11月8日期间,开展因病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审核工作,请各学院通知需要申请的学生前来办理。
一、初审时间
2024年10月9日—2024年11月8日期间
北校区: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(8:30—11:30)
南校区:每周二、四上午(8:30-11:30)
二、初审地点
北校区: 北校区门诊大厅
南校区:校医院南楼二楼医务科
三、领取审核结果时间及地点
初审1周后,在审核处领取
北校区: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(8:30—11:30)
南校区:每周二、四上午(8:30-11:30)
四、需要提交的资料
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病历文书,具体如下:
1.自行下载《免测申请表》,填写完整;
2.医疗发票原件或者手机就诊记录;
3.病历原件(门诊或住院病历,和诊断证明);
4.相关检查资料,如:X线片、CT片、核磁共振片及报告单原件,化验单原件等。高度近视眼底病变者需要准备验光单及眼底病理性改变报告单。
5.以上所有资料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套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资料完备者方可至校医院办理审核。提供资料不全者,逾期者不予办理。
2.申请者须持真实、完整的病历资料前来办理,严禁弄虚作假,凡提交虚假材料或证明者,将立即通知学工部及学院,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。
3.请前来办理因病免测的同学戴好口罩。
校医院
2024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