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系):
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《关于做好2026—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》陕医保发〔2026〕20号文件规定,现就我校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参加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缴费标准
1.2027年大学生医保普通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。
2.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,资助参保资金由财政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。具有多重困难身份的资助参保对象,资助标准就高执行。原则上,全额资助特困人员、孤儿(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,定额资助低保对象,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。陕西省内特殊人群先按照个人缴费标准400元缴纳,待西安市医保中心明确核准缴费标准、统一办理差额退费手续。
二、待遇享受期
1.在校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,参保缴费后,如符合连续参保要求,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,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9月1日—2027年12月31日。如不符合连续参保要求,执行长效机制关于待遇等待期的相关规定。
2.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在校生,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,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根据政策每人当年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,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。鼓励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。
2.缴纳医保费前,务必与家长提前沟通协商后再确定是否缴费,切记不能同时在学校和家里重复缴费。
3.大学生医保参保费用只能通过学校统一缴纳。
4.自2025年起,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,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,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,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。
5.在校参保必须于缴费成功后一周内将个人其他医保(居民/职工)办理停保后,方可顺利参加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。
6.大学生医保事关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,为了无遗漏、高效率地完成学生参保费用的征缴工作,请各学院(系)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,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自助缴费,尤其是休学或实习的学生。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作自动弃保,相关责任自负。
四、集中缴费时间及缴费路径
1.集中缴费时间: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1月29日。
2.缴费方式:
(1)打开手机支付宝或微信,扫描以下二维码,进入缴费界面。

(2)选择<校园统一身份认证>,输入学号、密码登录
(3)确认账单信息和金额后,点击<立即缴纳>跳转支付页面缴纳费用。
在使用缴费系统时,有疑问拨打电话咨询。
北校区:校医院门诊大厅医保窗口 联系电话:61105807
南校区:校医院门诊楼201室 联系电话:62630020
医院
2026年10月9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