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5年学生因病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审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0-09浏览次数:313

各院(系):

校医院将于2025年10月10日—2025年10月31日期间,开展因病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审核工作,请各学院通知需要申请的学生前来办理。

一、初审(交材料)时间

2025年10月10日—2025年10月31日  

北校区: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(8:30-11:30)  

南校区:每周二、四上午(8:30-11:30)  

二、初审地点

北校区:北校区门诊大厅  

南校区:校医院南楼二楼医务科  

需要提交的资料: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病历文书,具体如下: 

1、自行下载《免测申请表》,并填写完整(见附件);

2、医疗发票原件或手机就诊记录; 

3、病历原件(门诊或住院病历,以及诊断证明,注意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有效); 

4、相关检查资料,如:X线片、CT片、核磁共振片及报告单原件,化验单原件等(如:高度近视眼底病变者需要准备验光单及眼底病理性改变报告单)。

5、以上所有资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。  

注意事项:  

1、资料完备者方可至校医院办理审核。提供资料不全者、逾期者不予办理。

2、申请者须持真实、完整的病历资料前来办理,严禁弄虚作假,凡提交虚假材料或证明者,将立即通知学工部及学院,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。

3、请前来办理因病免测的同学戴好口罩。

领取审核结果时间及地点:  初审提交材料1周后,在初审交材料地点领取审核结果。

附件:免予、暂缓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 .doc        


医院  

2025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