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4年度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2-20浏览次数:11

各学院(系):

   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,校医保办定于2025224日起收集报销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期间的门诊医疗费。此次为2024年度最后一次报销,请按时办理,逾期医保中心将不予受理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时间

南校区

   2243月21日每周一、周三

  上午8:30 -- 11:30  下午 14:00-- 16:30

(二)北校区

   2243月21日每周二、周四

  上午8:30 -- 11:30  下午 14:00-- 16:30

 二、报销地点 

     南校区:校医院二楼大学生医保办201室   医院北门入口

     北校区:校医院门诊大厅  医院南门入口 

 三、报销人群

        1.2024年度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人员(此次为2024年度最后一次报销,逾期医保中心将不予受理)

     2.2024年入学的新生及上一年度断缴医保的老生,已经参加了2025年度大学生医保,发生在2024年9月1日-12月31日之间的门诊费用。

 四、报销范围

  20241月1日--202412月31日期间符合门诊报销规定的门诊医疗费

 五、报销所需要材料

 1.报销必须携带证件:校园卡、身份证

 2.校医院就诊所需材料:病历、处方、发票(一式两份)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。

 3.因校医院条件有限,医生同意转外院就诊者需要材料:校医院转诊单、就诊医院门诊病历、发票(一式两份)、费用清单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。

 注:未经过校医院转诊外出就诊所产生的门诊费用,按规定不予报销(急诊、抢救除外)

        4.因急诊去外院就诊者需要材料:就诊医院急诊病历、发票(一式两份)、费用清单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。

   以上报销材料缺一不可,缺少任何一项均不予报销,请各学院(系)及时通知学生务必按时提交报销材料,以便顺利完成报销流程。

    咨询电话: 62630020         61105807

    

长安大学医院  

       20252月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