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4年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2-02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(系):

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,校医院医保办定于2024年12月9日起集中收集报销2024年1月1日以来的门诊医疗费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时间

        (一)南校区

          12月9日、16日、23日、30日  

上午8:30-11:30  下午14:00-16:30

(二)北校区

12月11日、18日、25日、31日  

上午8:30-11:30  下午14:00-16:30

二、报销地点

南校区:校医院北楼二层医保办201室 电话:62630020

北校区:校医院二层医保办2B-01室 电话:61105807

三、报销人群

参加2024年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人员

四、报销范围

2024年1月1日起符合门诊报销规定的门诊医疗费

五、报销所需要材料

1.报销必须携带证件:校园卡、身份证;

2.校医院就诊所需材料:病历、处方、发票(一式两份)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;

3.因校医院条件有限,医生同意转外院就诊者需要材料:校医院转诊单,就诊医院门诊病历、发票(一式两份)、费用清单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;

注:未经过校医院转诊外出就诊所产生的门诊费用,按规定不予报销(急诊、抢救除外)。

4.因急诊去外院就诊者所需材料:就诊医院急诊病历、发票(一式两份)、费用清单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。

以上报销材料缺一不可,缺少任何一项均不予报销。请各学院(系)及时通知学生务必按时提交报销材料,以便顺利完成报销流程。

2024年入学的新生及上一年度断缴医保的老生,已经参加了2025年度大学生医保,发生在2024年9月1日以后的门诊费用预计在2025年3月进行报销,具体时间以信息门户的通知为准。

 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长安大学医院

            2024年1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