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安大学医院2024年招聘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3-21浏览次数:10

一、医院简介

长安大学医院目前分设南校区医院、北校区门诊部,现有职工百余名,担负着长安大学4万余名师生员工的医疗救护、预防保健、公共卫生管理及传染病防控等任务。根据医院业务需要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二、招聘岗位及职责

1.放射科影像医师/技师1名:负责本科室医疗工作;参加体检、值班及健康教育等工作;能服从两校区工作岗位安排,完成学校和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2.南校区医院挂号室收费员1名:负责本科室挂号、收缴费以及相关票据管理等工作。能服从两校区工作岗位安排,完成学校和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 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爱国奉献精神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廉洁自律,无违法犯罪情况。

  2.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教育卫生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、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。

  3.身体健康,熟悉医疗行业有关政策法规,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创新意识,善于学习,开拓进取。

  4.具有招聘岗位需求的本科及以上学位。

  5.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(如:执业证、资格证等),有工作经验或具有初级/中级/高级职称者优先。

  6.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(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)。

  7.无海内外犯罪记录、无失信记录。

(二)专业技术岗位条件

  1.热爱医疗卫生事业,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;

  2.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、服务意识、语言文字表达能力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

四、聘用方式

  按医院同级同类人员管理和聘用。

五、招聘程序

  1.应聘人员报名

 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投放邮箱:xyybgs@chd.edu.cn,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标注:姓名+应聘岗位。注:填写报名信息,要求个人信息真实、有效、完整,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。

  2.初审推荐

 单位根据应聘条件、岗位要求、任职条件及学校有关规定,审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,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相关材料,审核相关材料后确定初审推荐人员。

3.组织考察

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、面试考察等。

 4.公示、体检、签约

根据考察成绩等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由医院统一安排入职体检。体检合格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,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。

 5.聘用报到

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拟聘人员,须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前携相关手续到医院办理报到手续,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。已参加工作人员,入职报到前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等材料。

六、其他说明

  1.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,录用资格自动取消。

  2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。凡有任何作弊行为、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,无论何时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,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。

  3.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需求情况,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,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。

  4.招聘全过程应遵守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于所有应聘者、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,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。

  联系人:王老师:029-61105803

    鲁老师:029-82334980

    刘老师:029-62630053

         邮    箱:xyybgs@chd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