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系):
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,校医保办定于2023年12月5日起收集报销2023年1月1日以来的门诊医疗费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销时间
南校区
12月5日、12日、19日、26日 每周二
上午8:30 -- 11:30 下午 14:00-- 16:30
北校区
12月7日、14日、21日、28日 每周四
上午8:30 -- 11:30 下午 14:00-- 16:30
二、报销地点
南校区:校医院北楼二层医保办 201室
北校区:校医院二层医保办 2B-01 室
三、报销人群
参加2023年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人员
2023年入学的新生及上一年度断交医保的老生,发生在2023年9月1日以后的门诊费用预计2024年年初进行报销,具体时间以信息门户的通知为准。
四、报销范围
2023年1月1日起符合门诊报销规定的门诊医疗费
五、报销所需要材料
1.报销必须携带证件:校园卡、身份证
2.校医院就诊所需材料:
病历、处方、发票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。
3.因校医院条件有限,医生同意转外院就诊者需要材料:
校医院转诊单及校医院病历,就诊医院门诊病历、发票、费用清单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。未经过校医院转诊、私自外出看病的按规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。
4.因急诊去外院就诊者需要材料:
急诊诊断证明、就诊医院急诊病历、发票、费用清单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。
以上报销材料缺一不予报销,请各学院(系)通知学生按时报销。
咨询电话: 62630020 61105807
校医院
2023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