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学校简介
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,是国家首批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大学、国家“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”建设高校、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
学校创建于新中国百业待兴之时,壮大于改革浪潮迭起之际,兴盛于高等教育强国大势之中,与共和国同向同行七十余载。自1951年起,学校前身西安公路学院、西安地质学院、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相继成立。1997年成为首批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大学。2000年三校合并,组建长安大学,掀开学校跨越式发展新篇章。2011年入选国家“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”建设高校。2017年入选国家首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,开启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。
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,坐拥南北两大校区,南倚大雁塔,北邻渭水滨,建有太白山、梁山、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,校园面积3745亩。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秉承“工科登峰、理科振兴、文科繁荣、交叉突破”的学科发展理念,担当“人才培养的摇篮、科学研究的殿堂、社会服务的基地、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、国际交流合作的前沿”的崇高使命,坚持“特色鲜明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”的目标愿景,成为我国交通运输、国土资源、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、高水平科学研究、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。
雁塔钟声悠悠,渭河波涛浩浩,太白山峦皑皑。为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步伐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B类人事代理工作人员,欢迎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应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
2022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B类人事代理岗位16个,详细情况见附表。
三、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;
2.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公道正派,廉洁自律,身心健康,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;
3.国内高校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可的留学回国毕业生,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,部分岗位资历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;
4.截止2022年7月15日,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(1994年7月15日后出生),部分岗位资历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;
5.具有招聘岗位需求的学科/专业/方向或职业技能等条件;
6.无海内外犯罪记录、无失信记录。
四、招聘指标及岗位条件
校医院-医务技术岗(5人)
1.耳鼻喉科、妇科、内科、外科、眼科(2人)
(1)需求专业/学科/方向:临床医学;
(2)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;
(3)截止2022年7月15日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;
(4)具有相关专业资格、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等,年龄可适当放宽、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(学士);
(5)2011届及以后毕业需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证书。
2.功能科(2人)
(1)需求专业/学科/方向:影像医学、检验医学;
(2)本科(学士)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、执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等。
(3)截止2022年7月15日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,具有相关专业资格、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等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3.护理部(1人)
(1)需求专业/学科/方向:护理学;
(2)本科(学士)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、执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等;
(3)截止2022年7月15日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,具有相关专业资格、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等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五、聘用方式
1. B类人事代理岗位拟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,聘期内按照所聘岗位类型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。
2.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、解聘的重要依据。
六、招聘程序
1.应聘人员报名
应聘人员登录“长安大学招聘网”(http://zp.chd.edu.cn/),按要求填写简历并申报岗位(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需求情况,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,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)。
各类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,相关考察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。
2.资格审查
用人单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要求,登录“长安大学招聘网”审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,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相关材料,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。
3.笔试考察
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笔试考察,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、职业综合能力、高等教育管理、心理素质能力等综合能力。
4.面试考察
用人单位组织笔试通过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、面试、现场操作考察等,考察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。
5.确定拟聘人员
用人单位根据笔试、面试的综合成绩,结合思想政治素质、心理测评成绩、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等,确定拟聘人员。
6.公示、体检、签约
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,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,体检合格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,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。
7.入职报到
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持岗位要求的所有学历的毕业证、学位证(国(境)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、报到证(国(境)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《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》)或行政介绍信到人事处签订合同,办理入职报到手续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,录用资格自动取消。
2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。凡有任何作弊行为、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,无论何时,一经查实,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录用资格,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。
3.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需求情况,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,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。
4.招聘全过程应遵守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于所有应聘者、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,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。
5.有关招聘事宜可拨打电话咨询各用人单位。
联系人:人事处-马老师、贺老师、沈老师
联系电话:029-61105185
联系邮箱:rsczp@chd.edu.cn
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
长安大学人事处
2022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