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6年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1-15浏览次数:14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雁塔区小寨路街道办通知,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参保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承保公司

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。

二、参保范围

1.子女在202631日前(不包含31日)未满19周岁,已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家庭和符合当时生育政策的农村单女、双女户家庭。

2.子女年龄在0-18周岁的一孩、二孩、三孩家庭。

3.上述家庭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,其父母(监护人)为第二被保险人。

4.参保子女及父母已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,未经医保结算的,不予理赔。

5.保险期限为一年,起保时间为参保当年31日至次年228日。子女与父母(监护人)同时参保,同时退保。

6.在职教职工子女。

三、保费标准

1.独生子女(已领独生子女证)家庭保费165/·年(农村单女双女户家庭保费170/·年),政府另行补贴40/·年。

2.实际自付费:独生子女(已领独生子女证)家庭保费125/·年(农村单女、双女户家庭保费130/·年)

3.一孩家庭保费:165/·年;二孩、三孩家庭保费:170/·年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1.登记时间及地点:由各单位计生专干于2026115日至26期间将参保登记表的电子统一发送2831745438@qq.com,逾期不予登记办理。

2.保费支付方式:微信支付。

3.保险购买采取自愿原则。

联系电话:82334199

  

附件:2026年西安市计生家庭保险参保登记表.xlsx


  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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