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系):
根据学生需求,校医院将延长因病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审核工作的时间,请各学院通知需要申请的学生前来办理。
一、延长办理时间
2025年11月7日-2025年11月28日
北校区:每周五上午(8:30-11:30)
南校区:每周四上午(8:30-11:30)
二、办理地点
北校区:北校区医院二楼医务科
南校区:校医院南楼二楼医务科
三、需要提交的资料
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病历文书,具体如下:
1、自行下载《免测申请表》,并填写完整;
2、医疗发票原件或手机就诊记录;
3、病历原件(门诊或住院病历,以及诊断证明,注意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有效);
4、相关检查资料,如:X线片、CT片、核磁共振片及报告单原件,化验单原件等(如:高度近视眼底病变者需要准备验光单及眼底病理性改变报告单)。
5、以上所有资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、资料完备者方可至校医院办理审核。提供资料不全者不予办理。
2、申请者须持真实、完整的病历资料前来办理,严禁弄虚作假,凡提交虚假材料或证明者,将立即通知学工部及学院,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。
3、如需缓测(暂缓执行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)者,无需前往校医院办理。
医院
2025年11月5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