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0-11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(系):

根据市医保发《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》陕医保发〔202520号文件规定,现就我校2026年度大学生参保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缴费标准

1.2026年大学生医保普通学生个人缴费标准400元。

2.陕西省内特殊人群享受减免医保费用(请先按照个人缴费标准400元缴纳,待市医保局统一认定后给予退费)。

享受减免特殊人群包含陕西省内民政部门、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、孤儿(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、低保对象、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(脱贫不稳定户、边缘易致贫户、突发严重困难户)等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。

二、待遇享受时间

1.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,参保缴费后,如符合连续参保要求,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;如不符合连续参保要求,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,待遇等待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。等待期结束后可享受待遇。

2.2025年度正常参保的老生:待遇享受期为202611日至20261231日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根据政策每人当年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,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。鼓励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。

2.缴纳医保费前,务必与家长提前沟通协商后再确定是否缴费,切记不能同时在学校和家里重复缴费。

3.大学生医保参保费用只能通过学校统一缴纳。

4.2025年起,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,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,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,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

5.在校参保必须于20251030日前将个人其他医保(居民/职工)办理停保后,方可顺利参加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。

6.大学生医保事关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,为了无遗漏、高效率地完成学生参保费用的征缴工作,请各学院(系)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,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自助缴费,尤其是休学或实习的学生。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作自动弃保,相关责任自负。

四、集中缴费时间及缴费路径

1.集中缴费时间:20251013日至20251115日。

2.缴费方式:

1)打开手机支付宝或微信,扫描以下二维码,进入缴费界面:

2)选择<校园统一身份认证>,输入学号、密码登录

3)确认账单信息和金额后,点击<立即缴纳>跳转支付页面缴纳费用。

在使用缴费系统时,有疑问拨打电话咨询。

医保办电话:62630020(南校区)   61105807(北校区)

办公地点:南校区医院北楼201室  北校区校医院门诊大厅

 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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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         202510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