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系):
校医院将于2025年10月10日—2025年10月31日期间,开展因病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审核工作,请各学院通知需要申请的学生前来办理。
一、初审(交材料)时间
2025年10月10日—2025年10月31日
北校区: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(8:30-11:30)
南校区:每周二、四上午(8:30-11:30)
二、初审地点
北校区:北校区门诊大厅
南校区:校医院南楼二楼医务科
需要提交的资料: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病历文书,具体如下:
1、自行下载《免测申请表》,并填写完整(见附件);
2、医疗发票原件或手机就诊记录;
3、病历原件(门诊或住院病历,以及诊断证明,注意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有效);
4、相关检查资料,如:X线片、CT片、核磁共振片及报告单原件,化验单原件等(如:高度近视眼底病变者需要准备验光单及眼底病理性改变报告单)。
5、以上所有资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。
注意事项:
1、资料完备者方可至校医院办理审核。提供资料不全者、逾期者不予办理。
2、申请者须持真实、完整的病历资料前来办理,严禁弄虚作假,凡提交虚假材料或证明者,将立即通知学工部及学院,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。
3、请前来办理因病免测的同学戴好口罩。
领取审核结果时间及地点: 初审提交材料1周后,在初审交材料地点领取审核结果。
附件:免予、暂缓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 .doc
医院
2025年10月9日


